普教學校尚未健全學生綜合評價系統,甚至部分學校仍停留在紙質學期評價單的方式上,即傳統的由老師、學生和家長在學期未填寫的方式,既不實時,也不便于從各個方面對學生綜合評價;
新的高考招生改革政策下,要求普教學校建立學生綜合評價系統,作為高校錄取“兩依據、一參考”的剛需要件;
在評價內容上重考試分數忽視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發展;
在評價方式上重視最終結果忽視學校進步和努力程度;
在評價結果使用上重甄別證明忽視診斷和改進。
因此,各個普教學校需要建立相應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,健全評價標準,通過改進評價方式方法,實現綜合評價結果呈現,并科學利用評價結果給予學生正確提導和規劃。
1、品德發展水平
行為習慣:學生在文明禮貌、勤儉節約、熱愛勞動、愛護環境等方面的認知和表現情況。
公民素養:學生在珍愛生命、遵紀守法、誠實守信、團結友善、樂于助人等方面的認知和表現情況。
人格品質:學生在自尊自信、自律自強、尊重他人、樂觀向上等方面的認知和表現情況。
理想信念:學生的愛國情感、民族認同、社會責任、集體意識、人生理想等方面的情況。
2、學業發展水平
知識技能:學生對各學科課程標準要求的基礎知識、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況。
學科思想方法:學生對各學科思想和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況。
實踐能力:學生關注現實生活、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、解決實際問題、進行職業準備等方面的情況。
創新意識:學生獨立思考、批判質疑、鉆研探究,解決問題的思路、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情況。
3、身心發展水平
身體形態機能:學生身高、體重、肺活量和身體運動能力等達到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要求的情況以及視力狀況等。
健康生活方式:學生對健康知識與技能的了解和掌握情況,生活與衛生習慣、參加課外文娛體育活動等方面的情況。
審美修養:學生在審美情趣和藝術修養等方面的發展情況。
情緒行為調控:學生對自己情緒的覺察與排解、對行為的自我約束情況,應對和克服學習、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的態度和表現情況。
4、興趣特長養成
好奇心求知欲:學生對某些知識、事物和現象的專注、思考和探求情況。
愛好特長:學生課余生活的豐富性,在文學、科學、體育、藝術等領域表現出的喜好、付出的努力和表現的結果。
潛能發展:學生在某些方面表現出的突出素質和進一步發展的能力。
5、學業負擔現狀
學習時間:學生上課時間、作業時間、補課時間、睡眠時間等。
課業質量:課程教學、作業和考試(測驗)的有效程度以及學生的感受和看法。
課業難度:課程教學、作業和考試(測驗)的難易程度以及學生的感受和看法。
2、符合高考招生改革中對于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;
3、在符合教育部及河北省評價體系要求內,支持學校對于學生綜合評價指標項自定義和進一步細化;
4、評價體系由基礎評價和可選評價組成;
5、支持教師評價、學生互評、自評、內部評價、外部評價等多種評價方式;
6、評價結果支持選擇、百分制打分、A/P/E等級、評論等方式;
7、評價內容涵蓋學生德育考評、課堂評價、班級考評、獎懲管理、成績表現、日常表現等關注內容;
8、評價支持組長評定、流程審核及自定義流程節點;
9、支持多維度、多角度進行測評,測評結果自動統計和匯總,支持查詢、打印、導出等需要。
10、評價結果以學期、年級、學期評定、畢業全部階段查詢和展示;
11、評價結果內容支持通過電子班牌、手機移動終端進行直觀展示;
1、確定評價標準,選取合理的評價尺度,構建結構化指標體系;
2、根據評價標準確定評價信息的內容和收集形式,在系統中以選擇題、打分題、評價等各種途徑進行搜集;
3、在評價方法上,通過日常評語、視頻評價、事項結果記錄等方式滿足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的要求;
4、可以根據一個評價周期進行周期評測,滿足終結性評價的要求;
5、在權限范圍內,可以對各項評價項目進行匯總展示;
6、輔助學校、教師和家長對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提供決策數據依據。